根据学校关于此项工作的安排,我系逐项认真执行,具体情况报告如下:
严格按照教务处下发的关于汉江师范学院与首都师范大学、北方工业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的选拔方案进行评选。
(一)教学系按基本条件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。
(二)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,计算其综合成绩。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为:
综合成绩=高考总分数/高考卷面总分*100*20%+一年级必修课平均分*80%(各分项占比成绩保留小数点后四位,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)
(三)根据指标数额,依据综合成绩,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与指标数额相同的学生为联合培养对象(成绩相同者,平时综合表现好者优先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