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《关于2025-2026 学年爱国诚信励志感恩教育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》要求,经学生个人申请,学院评选工作小组现场答辩评审,院内开展网络投票,现对2025-2026 学年爱国诚信励志感恩教育先进个人学生进行公示。若有异议,请于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学院评议工作委员会反映。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 月23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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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星名单:
励志之星:韩誉慧 诚信之星:孔宇烟 感恩之星:胡蝶
【初审:肖莹 二审:张洋 三审:潘彦冰】